积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切实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河北省文化厅理论学习中心组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使用了“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概念,明确提出“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的要求,把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从民权、民生层面予以关注,标志着我们党对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体现了我们党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学习领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观点,对于广大文化工作者进一步提高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对文化建设规律性的把握,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指明了文化建设的新目标,体现了我们党对三大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提出,体现了党中央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立足点,体现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工作着力点,体现了对社会发展趋势和人民群众需求的准确把握,从新的高度、新的视角赋予文化建设更加重要的地位和意义,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党的执政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的深化。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表明我们党更加重视文化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意义。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动力和精神支撑,更体现在它是全面小康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标志,是保障人民群众应该享有的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载体。文化的价值不只是通过别的方面表现出来,其本身就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合理性。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是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不容忽视,更不能由其他的权利所取代。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更加强调文化建设与人民权益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是党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对文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表明我们党更加重视文化建设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的重要意义。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和在文化建设中的新发展,是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的重要目标和重要途径。经济社会越是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也就越加高涨。只有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文化诉求,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文化权益,才能使我们党不断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的精神境界,增强人民的精神力量,形成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表明我们党更加重视文化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意义。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反映了党对文化建设从宏观到微观、从关注群体和社会到关注每一个生命个体的根本转变,体现了尊重人、尊重人的个性需求的文化取向,是树立科学的文化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也是最大程度实现文化民主和文化公平的重要原则,对于消除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文化差异,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建设和谐文化,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进一步增强了对当代文化建设的规律性把握
当代文化建设应该以什么为旨归?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目的何在?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对此做出了重要解答。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文化建设最根本的核心。只有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的文化建设才是成功的文化建设,才能更好发挥文化建设对于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国家软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文化工作者必须深入研究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内涵和要求,努力使文化工作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增强创造性。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文化权益的实现程度是与特定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当前我国文化建设具有两个最基本的时代特点:一是文化建设将长期面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要求我们必须把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和现实目标有机统一起来,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同时,坚持把保障最广大多数的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权益作为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而不能搞超越阶段、不切实际的浮夸建设;二是我们的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文化建设,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积极引导和满足人民群众的高雅文化需求和健康文化消费,坚决抵制各种腐朽落后的文化观念、文化产品和生活方式的侵袭。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文化利益为本,把人民群众需要不需要、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根本衡量标准。在文化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保证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文化发展成果的权利作为文化建设的目的之本,把保证人民群众参加文化活动、参与文化管理、进行文化创造的权力作为文化建设的动力之本,把保证人民群众应该享有的文化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作为文化建设的管理之本。只有充分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才能使文化真正发挥乐民、安民、助民、富民的社会作用,最大限度实现科学发展观的价值要求。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必须坚持普遍均等。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既是统一的又是具体的,既针对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又针对每一个社会群体和公民个体。所谓普遍,就是要使文化发展成果惠及一切人民群众,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覆盖城乡每一个角落,使文化市场面向一切组织和个人敞开;所谓均等,就是每一个群体和个体所享有的基本文化权益没有多少之别、优劣之分,不因民族、性别、年龄、职业、贫富、地域受到影响。当前及今后很长一个时期,由于文化发展的不协调性,要把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工作重点,放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和区域文化发展上,放在改善农村、老少边穷地区的文化生活条件上,放在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文化需求上,让文化的阳光普照全体人民。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必须坚持共建共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两大支撑,政府、市场、社会和群众在其中担负共同的责任,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政府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责任主体,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责主要由政府来承担,只有政府才能有效解决市场在配置公共文化资源方面失灵的问题;市场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必要手段,为提高公共文化资源配置的效率,许多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往往需要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来进行,文化市场更是人民群众自主选择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重要渠道;社会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有生力量,社会办文化作为国办文化的有益补充,对于满足人们日益丰富的精神文化需求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民群众是文化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参与热情和首创精神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的强大动力和坚实基础。只有走共建共享的路子,特别是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更好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三、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必须以公共文化建设为核心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必然要求,只有实现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极大丰富,公共文化设施的高度完善,文化管理手段的科学高效,才能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把人民群众各项基本文化权益落到实处。
一是要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享有权,大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文化享有权就是充分便捷享受文化发展成果的权利。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设施和载体,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施农村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全面加强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积极拓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送书下乡、流动舞台车等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扩大文化设施、文化项目在城市和乡村的覆盖面。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和途径,大力开展文化下乡、高雅艺术下基层进校园、文化艺术进工地、彩色周末等品牌文化活动,大力加强网络文化服务,使互联网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要着力提高公共文化单位的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开办专门面向特殊群体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场所,让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二是要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选择权,努力提高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文化选择权就是根据自身特点自主选择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权利。要积极实施精品工程,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从人民群众火热的现实生活中汲取营养和创作源泉,积极进行艺术创新,创作出不同形式、不同风格、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文艺作品。要积极培育文化市场,努力形成统一、开放、繁荣、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通过市场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满足人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以公有制为主体,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使其成为具有活力、实力、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并逐步形成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尽快形成一批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要鼓励和引导多种所有制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把面向市场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更好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三是要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权,大力发展群众文化事业和民营文化产业。
文化创造权就是人民群众作为文化创造主体的权利。要加强对群众文艺创作的组织引导,支持人民群众从身边生活中寻找素材,自编自演,在普及中提高创作水平,打造群众文艺精品,在群星奖比赛中摘金夺银。要加强对农村民办文化的扶持引导,充分调动农民自办文化积极性,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我管理,兴办图书室 、剧团、电影队、书画院、博物馆、文化大院等,使农民自办文化不断发展壮大。要以国办文化馆、站为载体,加强对农村文化骨干和文化热心人管理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留得住的农村文化工作队伍,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继续完善扶持政策,加强信息服务,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产业,在市场准入条件、优惠政策等方面与国办单位一视同仁,使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文化创造活力充分释放,让民营文化产业在市场竞争中大显身手。
四是要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健康权,依法严格管理文化市场。
文化健康权就是人民群众的健康文化生活不受侵害的权利。要严格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管理文化市场,大力实施文化市场环保工程,按照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积极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的原则,加强对网络文化服务市场、演出市场、娱乐市场、音像市场、美术品市场等各类文化市场的监管和综合执法,坚持扫黄打非,净化文化市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的文化权益和身心健康。根据文化市场发展的新趋势,要特别注意加强对网络文化市场的管理,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举措,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营造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对广大文化工作者来说,既是一项光荣使命,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饱含对人民的热爱之情,牢记文化建设的责任和使命,坚持不懈地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而奋斗,才能逐步把人民群众各项文化权益落到实处。也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民,充分调动起人民群众关心支持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文化建设的新高潮。